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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2名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1 14: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11       报名截止:2023-02-15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辖内日常的除四害、消杀等工作等行政执法辅助,综合治理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

  4、熟悉办公电脑操作,懂日常简单公文写作;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适应节假日、夜间、防疫等应急加班;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需背负消毒器械及药剂到室外作业;

  7、持广州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C1或以上驾照及有病媒生物防制行业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成功需同时完成下述两步骤。报名步骤:

  (1)复制链接https://www.wjx.cn/vm/msL1ER2.aspx,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例:岗位+张三)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fengyangjiezhaopin@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至2月15日17:00(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

  《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笔、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地点和采取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笔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凤阳街道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学历证、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凤阳街道办事处(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楼505党建办公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五、其它要求

  考生应阅读、了解防疫须知,签署《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按规定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除进行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考前考点组织考生,沿防疫检查通道,保持1米以上间隔,分散有序入场,逐一进行防疫检查。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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